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都包含了当事人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类奖金、津补贴等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下列费用不作为计算缴费基数的依据:1、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
养老保险基数如何确定
核定缴费基数以河北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简称省社平工资)为基准。
(1)企业职工凡工资收入低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60%核定缴费基数。高于省社平工资60%的,按实际工资收入核定缴费基数,但是最高不得高于省社平工资的300%。
(2)个体劳动者可以在省社平工资以上至30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缴费基数。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第二条关于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特点,《决定》规定的本单位工资总额为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
机关单位(含参公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警衔津贴、海关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基数的项目)、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西藏特贴、特区津贴等国家统一规定纳入原退休费计发基数的项目)、绩效工资。其余项目暂部纳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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