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是根据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顺序,在国家、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净利润分配。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独立分配。
法人利润分配的顺序是:
1、纳税;
2、赔偿;
3、提取法定公积金;
4、提取任何公积金;
5、股东分配剩余利润。
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利润分配的顺序是:
1.用当年的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3.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所余税后利润按出资比例或约定的方法向股东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二、三款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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