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诉讼离婚是七日开庭。立案后根据承办案件法官时间不同,一般一个月左右开庭。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且没有法律规定应当判离的情况,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在第一次驳回后停6个月且分居的情况下再次起诉,法院在此情况下一般都会判离。
一、离婚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时对方不同意的,一般都是到法院起诉离婚。但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一般都是调解,而且,如果只是单纯的夫妻感情不和问题,法院一般第一次都不会判离。只有等到分居半年以上第二次起诉,在没有复杂的财产纠葛的情况下才会叛离。当然,如果在起诉之前有足够的事实证明分居已经超过两年,可以直接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也会很快判离。
二、老婆提出离婚我坚决不同意怎么办
老婆要离婚您不同意的,您可以积极主动的与对方沟通,解决你们之间存在的问题,挽回对方,若对方坚持离婚的,那么她可以到您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起诉之后,您也可以向法官表明您不同意离婚的态度,并积极挽回对方。一般来说,若您不同意离婚,你们双方之间也没有法定判离情形的,老婆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准予双方离婚的,且在判决作出之后,老婆只能在判决生效6个月之后再次起诉,因此,您不想离婚的话,可以在此期间积极挽回。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第二次起诉离婚什么情况下不判离
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两次起诉要时隔六个月。感情没有破裂的不能离婚。
所谓的六个月的期限是对第一次被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原告方再次起诉的时间上的限制,是第一次判决以后,6个月内原告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再给双方缓解的余地,一般第一次会判不离;但第二次一方再次提出离婚时,就会判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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