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常规贷款经常被列入欺诈罪的范畴。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欺诈公私财产,金额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处罚金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罚金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套路贷怎么判
套路贷的判刑包括:
1、如果诈骗的数额比较大的,法院会依法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是拘役,同时单处罚金;
2、对于诈骗了公私财产数额比较巨大的,会依法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时单处罚金。
一、套路贷刑事构成要件包括:
1、犯罪的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套路贷实施者;
2、客体是侵犯是复杂客体,侵犯我国金融秩序、侵犯被害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
3、客观要件是实施了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合同,采取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等行为。
二、放高利贷的规定如下: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
5、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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