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侦查机关工作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2、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3、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审查起诉阶段可以讯问哪些犯罪嫌疑人
1、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对下列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1)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事实、是否有逮捕必要等关键问题有疑点的,主要包括:罪与非罪界限不清的,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需要确认的,有无逮捕必要难以把握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前后矛盾或者违背常理的,据以定罪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的;
(2)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主要包括:涉嫌造成被害人死亡的故意杀人案、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以及其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在罪与非罪认定上存在重大争议的;
(3)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
(4)有线索或者证据表明侦查活动可能存在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
2、检察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全面审阅案卷材料,熟悉案情及证据情况;
(2)掌握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政策和专业知识;
(3)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状态和案件整体情况做好应对预案和相关准备,必要时应当听取案件侦查人员的意见;
(4)制作讯问提纲。
侦查人员在询问严重毒品犯罪案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等刑事案件的涉案者时,需要对询问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于此类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结束之后,检察院记挂在审查期间,可能会要求调取讯问监控,以此来判断是否存在严刑逼供等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全文93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