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方式:一、完全派遣用人单位将一些非核心员工或用人单位的一些非专业性工作(如物业管理、清洁卫生、搬运工作)外包给劳务派遣公司。二、转移派遣面对不断变化的劳动法律法规和税法,以及企业兼并和重组而导致的大量人员岗位变动、调动,用人单位可将原已招聘录用、并还需要继续使用的员工,待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将劳动关系转移给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这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返租这些人员作为劳务工使用。三、减员派遣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或转制裁员时,将被裁减员工人事档案关系转移到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这些被裁减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从劳务派遣公司返租这些员工作为劳务工使用。四、试用派遣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招用劳动合同期限一年期的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最长试用期只有6个月。五、短期派遣用人单位对于试用期内或因为短期项目需要,再或者流动性比较大的职位采用短期租赁的方式减少用工手续上的麻烦。有效降低了人工成本。
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对用人单位有哪些好处?
在新形势下,一部分用人单位迫切需要甩包袱,国装上阵,既使用劳动者但又不希望因与劳动者发生劳动关系后而产生的一些纠纷。劳务派遣这种新型的用工形式顺应了企业发展的需要,既可以使用工单位摆脱了因烦锁的人事管理给企业带来的负担,又可以让用人单位通过自主挑选优秀人才来不断地充实、更新职工队伍,使本单位更具有实力来参与市场竞争。其具体表现:
1、降低人事管理成本。众所周知在一个单位最复杂的问题就是人事管理工作,人事管理涉及到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职工档案、职称学历管理、工资管理、定编定员、技能培训、社会保险等等。如果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就可以使用工单位摆脱因烦琐的人事管理给单位带来的负担,减少很多麻烦。
2、用工方式灵活。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用工的时间可长可短,尤其是对季节工、短期临时性用工上,不需要自己储备,通过劳务派遣机构在短时间内即可解决,可随时派遣,因此更为方便。同时也解决了招聘容易辞退难的问题,还有利于进行后备人员的筛选。
3、降低招工招聘费用。用人单位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不需要制定招工方案和计划,也不需要自己发布招工广告,只需要根据本单位招收员工的数量、工种、技能等基本条件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协议书,所有招聘事宜均由劳务派遣机构办理。
4、提高劳动生产率。劳务派遣是按照用人单位的工种岗位技能要求进行派遣,有相当一部分是熟练工,可以减少培训、实习的过程,尤其对施行计件工资或为完成某项工作任务而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动效率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避免劳动合同争议。在劳动人事管理中劳动合同管理是非常复杂的事,涉及到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等。由于用人单位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就不存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种种纠纷,也不存在劳动合同争议问题。
6、可以节省相关社保费用和税费等财政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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