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进一步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此外,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当然,拘传的适用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即:拘传的对象必须是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拘传前必须经过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到庭须是无正当理由。此外,拘传执行前,须告知被拘传人拒不到庭的后果并对其进行教育,如其仍拒不到庭,才能执行。
(一)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无论是法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二)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三)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案件采取诉讼离婚的,首先原告应当出庭,原告不出庭的,会被认定为撤诉进行处理。如果是被告一方不出庭的,那么法院会按照缺席进行审理,由被告承担不利后果。但是法庭最终判决是否离婚的依据,还是要围绕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如果认定双方感情关系已经破裂,即使被告不出庭,也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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