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买卖双方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银行提交相关材料,银行受理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2、初审通过后,评估公司对二手房现场勘验并出具评估报告;
3、根据评估公司评估报告、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等材料,银行进行审核,银行审核通过后报中心审批;
4、审批通过后,借款人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借款人领取新产权并办妥抵押登记手续,受托银行领取他项权证等资料;
6、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准,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一、成都二手房公积金买方贷款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
4、符合规定的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
5、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
6、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
7、委托扣款(还款)账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
8、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
9、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二、成都二手房公积金卖方贷款材料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
2、户口薄;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
4、拟售住房产权;
5、收款账户:卖房人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
6、如房屋地址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2、借款人在成都工作并缴纳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4、借款人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没有支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或没有公积金贷款余额;
5、借款人具有真实、有效的房地产交易及交易合同或协议,且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6、借款年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7、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和产权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产及其权益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8、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和产权共有人同意以所购房产及其权益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9、借款申请人与售房人不得为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关系,不得有其他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利害关系。
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成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60万-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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