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法院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
一、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标准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如下:
1、触犯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该部门依法应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2、该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则应承担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三、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与客体
本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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