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取《流动人员办理居住登记回执
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首次申领《广东省居住证的,应连续6个月(每月一次)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签注,或自行登陆人口自助申报系统扫描由居住房屋业主提供的房屋地址二维码进行居住签注。(当签注满六个月后方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办理居住证。)
注:这一步只有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才需准备,以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为由申请居住证可跳过这一步,但也有相应的条件:
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请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个体)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连续缴纳已满6个月社保记录。
以连续就读为由申请的,应提供就读学校统一制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出具连续就读的证明和连续居住证明;
2、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
3、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4、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5、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6、领取证件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注: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补换领居住证就需工本费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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