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变更法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需提交加盖会章及原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加盖会章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的文件(一般社团提交);
4.需提交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新章程(加盖骑缝章)、章程修改说明、《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
5.填写《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
6.《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一、股权变更需要哪些证件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以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签字盖章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地税股权转让需要什么资料
股权转让申报以下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三)股东会决议。
(四)股权转让协议书。
(五)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六)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七)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八)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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