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营报
时间:2007-11-26
作者:索寒雪
美国对中国聚酯短纤的反倾销诉讼终于告一段落,一些企业的产品进入美国将交纳20%的反倾销税,而另外一些企业则是零税率。“积极应诉,提早做好准备,是面对反倾销争端至关重要的环节。”参与本轮反倾销应诉的小耘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毅深有体会地说,“很明显,那些交纳高额反倾销税的企业将被迫放弃美国市场。”
在第一时间做好准备
为时一年的持久战,其实在立案起诉之前便早已打响。
2006年6月23日,3家美国聚酯短纤制造商同时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商务部递交立案起诉书,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部分聚酯短纤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征收101.52%的平均反倾销税。中国全年出口美国聚酯短纤产品近3亿美元。
事实上,早在当年3月,厦门翔鹭化纤公司便开始为这个跨国官司做准备。当时,纺织品进出口商会获得“情报”称,美国有可能对中国该类产品实施反倾销,于是迅速召集国内出口量最大的30家企业在宁波召开“预警会”。会上的共识是:在官司“败多胜少”的预期下,国内企业要力争更低税率,以保证持续出口。
聚酯短纤并非真正的服装面料,主要用作睡袋、床垫、滑雪服等产品的填充物。厦门翔鹭化纤有限公司每年靠生产这些产品可接到美国上千万美元的订单。在美方起诉书中直接列名的中国企业超过100家,厦门翔鹭化纤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因为按照美国的有关规则,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商务部在接受立案起诉书后,20个工作日内便会立案,因此国内方面必须反应迅速。
因此翔鹭化纤公司黎经理决定积极应诉,“即便是美国真正实施了反倾销,我们也不希望看到101.52%的平均反倾销税。如果通过应诉把税率降低,还可以维持出口。”黎为此早已经做好准备,包括积极聘请律师以及进行取证等,而这一切仅在规定的20天内,是很难尽善尽美地完成的。
别被反倾销吓怕
当有关美国此次反倾销的消息正式传回国内的第二天,还在休息日的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便马上通知涉案企业,5天后,在宁波召开应对大会。据了解,在被美国直接列名的超过100家中国聚酯短纤生产企业中,决定应诉的中国企业尚不足30家。
根据美国反倾销法规定,行政当局认定一类或一种外国产品正在或将在美国市场上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即视为倾销。
据了解,参与反倾销应诉的多为大型生产企业,中小生产企业多处于听凭政策变化,置之不理的态度。
回忆起当时的情景,经手此案的律师张毅说:“中小企业首先被‘跨国应诉’这一字眼吓怕了,认为这需要很长时间,花费很大精力和财力,一个中小企业是不具备这样的实力的。”
但是,在张毅接触的案件的操作过程中,“曾有几家中小企业联合起来,委托律师进行应诉,节省各自的精力和财力,并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外,张毅还特别强调了两点:一是一些中小企业缺少法律部门,处于“法盲”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由财务和销售人员与律师事务所配合也会取得良好的效果;二是对于反倾销应诉,中国的政府机构会给企业一定的资金支持,不需要企业付出太多的金钱。包括浙江、山东、江苏、广州在内的主要制造业基地,企业都可以向政府申请反倾销应诉资金。
“与特保和配额相比,反倾销对中国企业出口伤害最大。前两者只是定量出口,而反倾销税直接造成企业无法出口。”张毅长期和驻美国的律师协助中国企业处理国内的反倾销事件,“如果中国企业的产品不能进入美国,美国很有可能选择印度作为替代国。”面对从零到20%不同的反倾销税,“很明显,那些交纳高额反倾销税的企业将被迫放弃美国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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