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人的名字能改吗
可以,公司法人可以进行变更,作为公司法人的自然人也可以更改自己的名字。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四条规定,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规定,法人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事项不一致的,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规定,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公司资产是否属于法人
公司资产属于法人所有。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被告资产不够会追法人的财产吗
通常情况下,公司债务用公司法人财产偿还,公司法定代表人不承担偿还公司债务的责任。不过,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具有公司股东身份,那么,在其出资不足或抽逃出资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法追究其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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