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区别如下:
1、承运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与托运人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托运人是指将货物托付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向承运人支付相应报酬的一方;
2、承运人是实际运输货物的人,如运输公司、船舶公司、航空公司等。托运人是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的人。托运人可能不是货主,也可能是货主,一般是货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标的物的风险,应当承担卖方出售承运人运输的标的物的风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损坏、损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托运人是什么意思
托运人又称货主。委托承运人运送货物(行李或包裹)并支付运费的社会组织或个人。货物运输合同及以运单形式办理承托运输手续的一方,对其与承运人订立并确认的运输合同或运单的内容负法律责任,其权益受法律保护。在办理托运手续时,应按有关承运条件的规定,填交货物运单。对于规定禁运、限运以及需要办理海关、检疫、卫生、纳税等手续的货物应附有证明文件,随运单同时提交承运人。
托运人如实申报情况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输,应当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或者凭指示的收货人,货物的名称、性质、重量、数量,收货地点等有关货物运输的必要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全文71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