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经他人同意看手机聊天记录犯法吗
属于侵权的违法行为,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等。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无法私自查询别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侵犯个人隐私。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承担侵权责任,而民事权益则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权利。
偷看手机聊天记录犯法。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等。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无法私自查询别人的聊天记录,属于侵犯个人隐私。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而民事权益则包括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权利。
建议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未经法庭许可录音录像违法吗
有些人在旁听法院审理的不准录音录像案件时,会悄悄的录音录像,向外界传播信息。最高院针对这种情形,规定法院可以暂扣器材,并责令删除,拒不删除的,法院可以强制删除。
未经法庭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将被强制删除
未经准许进行录音、录像、摄影的;未经准许以移动通信等方式现场传播审判活动的;其他扰乱法庭秩序,妨害审判活动进行。有上述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暂扣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进行录音、录像、摄影、传播审判活动的器材,并责令其删除有关内容;拒不删除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必要手段强制删除。
解读:
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称,近年来,法院在审判中发现,有的当事人为了自己胜诉的利益,未经法庭许可,私自录音录像,把它放在网上,有的放的不全面,单方面把对自己有利的一面放在网上,对自己不利的方面不放在网上,结果误导了一些网民和读者。如果允许这种情况蔓延下去的话,对于对方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是不利的,对于法庭更好地解决民事纠纷也是不利的。此外,还出现了个别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冲击、哄闹法庭,在法庭上公然殴打对方当事人,辱骂法官的现象,这些问题引发了全社会关注。
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拘留罚款,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违反法庭秩序的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或者拘留。解释在此基础上又专门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规定。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利益,实现他们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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