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十六岁不受刑事处罚。十四岁以下十六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之一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十四岁以下十八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十六岁以下不予刑事处罚的,还应当责令其父母或者监护人管教;必要时,政府也可以接受教育。
刑事拘留是否属于刑事处罚
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拘留一般指的是检察院或者公安部门在对其直接负责受理的案件侦查的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或者现行犯采取的一种临时剥夺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强制方式;而刑事处罚则是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所受到对应的刑法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主刑和附加刑种类的有关规定,刑事处罚主要包含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主要包括: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
而附加刑主要包括:罚金处罚、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对于不是我国公民的境外人员,可以适用驱逐出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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