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户二宅会不会拆除
目前各地农村都在大力推行一户一宅,整顿“一户多宅”,要求不符合规定的多宅,都要拆除。但农民朋友可以放心,并非所有的“一户多宅”,都是违反规定的,以下几种“一户多宅”,就无需拆除,农民朋友可以放心。
1、因为继承形成的多宅
农村宅基地是按户分配的,只要户口里还有一个人,就能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此时不涉及宅基地“继承”的问题。但如果户口里已经没人了,就涉及继承的问题了。
严格地说,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但是,由于宅基地跟房子不可分割,而房子是可以继承的,因此,“地随房走”,在继承房子的同时,也就获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权。
在农村,这种因继承而获得的宅基地,是比较常见的,像已经分户的子女,继承去世老人的宅基地,以及继承其他亲属的房屋和宅基地等等。
因继承而形成的一户多宅,是符合规定的,没有任何问题,即使整治“一户多宅”,也不会强制拆除。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种继承的前提是宅基地必须有房子,如果去世亲属的宅基地是空的,没有房子,那就无法继承。
2、同村之间买卖而形成的多宅
宅基地的买卖有严格的限制,目前除了个别试点地区以外,绝大多数地方还是要求,只能同一个村集体成员之间,可以买卖。从本村其他村民手里买到的宅基地,只要手续齐全,也是合法合规的,没有任何问题。
3、总面积符合规定的多宅
一户一宅里的“一宅”,最重要的并不是说一处宅基地,而是每户一样的标准,同样的面积要求。这里的“一宅”,既可以是面积达标的一处宅基地,也可以是多处小宅基地,只要总面积符合规定就可以了。例如笔者老家要求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67平方米,邻居家有一处80平方米的宅基地,还有一处70平方米的,加一起有两处宅基地,但总面积没有超过规定的167平方米,因此是完全符合规定的。
4、试点地区已经交过宅基地超占费的多宅
目前宅基地改革深入进行,国家授权一些地区开展宅基地改革试点,鼓励试点地区进行探索。试点之一的河南延津县石婆固镇,就已经开始对一定程度的“一户多宅”收取宅基地超占费。
石婆固镇规定,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67平方米,如果宅基地面积在167平方米到300平方米之间,每年要交宅基地超占费。根据超占面积多少,实施阶梯收费,每平方米最低每年2.5元,最高每年20元。如果宅基地面积大于300平方米,则要收回。
4、多宅面积不超过最大限度的
虽然宅地基管理规定只能一户一宅,但是同样规定了一户一宅的面积,对于有多处住宅,而总面积不超过总面积1/2或者是1/3以上的,也被认为是合法住宅。
如果当地规定宅基地使用面积为300平米,如果你家三处宅地基的总面积为400平米,那么也是可以的,但是要缴纳一些超占费用,以示公平。
5、政策实施之前的一户多宅
一户一宅不是天生就有的政策,是后来随着农村用地紧张和国家法治健全才添加的,从制定到实施用了很长的时间,因为有很多农民在实施之前就已经有多处宅基地,多住祖宅,这些房屋和土地占用也都是合法的,不能以为后来的法律来规定以前的事情,和当前法律是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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