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先行赔付?
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只要消费者的理由是正当而且充分的,市场主办单位就应站在消费者一边--即使经营者在的时候,但如果不能实现赔偿的话,市场主办单位应该想尽各种办法,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实在不赔偿的时候,主办单位有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的索赔要求。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无法获得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赔偿时,可以向一个相关第三人索赔,再由该第三人向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追偿的一种售后服务体系。
二,先行赔付的条件及范围
根据我国目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先行赔付主要是无条件修复、更换,当确实无法修复或更换时,才进行现金补偿。
下列情况不属于先行赔付范围:1、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的。2、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处理的。3、消费者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质保期限的。4、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5、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的纠纷。6、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三,先行赔付协议书书写要点
签订双方:商家(甲方);市场(交易平台)管理方(乙方)
协议书需要注明的内容应包括:
一,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金用途
三,申请保证金赔付的程序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六,合作期限
七,终止及续约
八,争议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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