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付令可以列担保人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支付令仅对债务人产生法律效力,对担保人不具有约束力,所以支付令不可以列担保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
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支付令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申请支付令,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并且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债权人才能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如果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支付令自行失效。
全文4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