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被执行人确无执行能力,人民法院可中止执行,等到恢复执行能力后再行执行。如果有恶意转移财产或者阻碍执行的违法行为,才予以拘留。司法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内。实践中,并不担心被执行人声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而最担心的是被执行人就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也会束手无策,申请人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也就是说,法院判决后,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会被拘留或者罚款,情况严重的还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只能延期执行。
一、交通肇事没钱赔坐牢了还要赔钱吗
还是要赔钱的,任何时候发现他的财产都可要求强制执行。
首先,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不予执行,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
第三,对于拒不执行法院裁决行为,会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
第四,不要担心,这种情况就好像银行的死账坏账,但是,只要他有劳动能力,就可以追究其履行法律文书。
二、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未果时
1、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2、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3、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4、如果对方确无可执行财产,法院会裁定中止执行,待中止执行情形消失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5〕5号)
第五百一十八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
第五百一十九条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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