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低收入群体比重较大,区民政局针对城区低保户的拆迁、居住廉租房、人户分离等情况,实行月回访、季跟踪、年复查。今年初回访,了解到西于庄街居民陈昊做肾移植手术,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区民政局局长罗永龄把1万元医疗救助金送到了病房。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天津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加关心困难群众,市委提出的目标是确保人人过得去,争取人人过得好。天津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军说。
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
养老保险城乡统筹
西青区中北镇西马村村民孙朋清去年7月做了心脏手术,3次住院花去10万余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他报销5.7万元,而且30元参合金由村集体缴纳。孙朋清把费用清单交到村委会,报销的钱10个工作日内就送到了家里。
西青区今年新农合参合率为97.48%,不少村的参合率达到100%,市区镇三级财政补贴由每人120元增加到150元,筹资标准以每年20%的幅度增长。
在天津农村,新农合已实现地域全覆盖,参合率达到89.2%。今年,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衔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孔长起介绍说,从1月1日起,天津建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两项制度,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养老保险城乡统筹,445万城乡居民受益,占全市人口的45%。
养老是农村民生的难点。今年,作为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内容之一的农村老年人生活费补贴陆续发放,由政府埋单,全市54万60岁以上老年农民享受基本生活费补贴,年满60岁、70岁、80岁的老人每月分别领取30元、40元、50元。
今年,天津将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由城镇企业延伸到农村企业,逐步落实城乡统一的缴费和待遇。
农村核定低保标准
指导线向上浮动
天津近年来3次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目前每月达到330元,7万余户、14.7万城镇居民享受到低保待遇,农村为1.8万户、4.3万人。2007年第一次核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指导线为每人每年1500元,各区县依据指导线向上浮动,实行市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政策,取消村级负担。
农村低保金从2007年4月起由邮递员直接送到低保户家中。按月收到,静海县杨李院村低保户郭万娣很满意,区民政局还送来了米面,过春节发放50元的饺子款。静海县民政局长韩远诚说,今年全县将低保标准上浮至2700元,增加受益670余户、2000多人,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2007年10月,天津实施了农村分类救助政策,与城镇同步一体化,对三无(无法定扶养人、无劳动能力、无可靠生活来源)对象及重病、重残、丧偶单亲家庭降低低保门槛,提高救助标准。
目前,天津市12个涉农区县都建立了医疗救助基金,对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患7种大病实现医前救助。2007年承担4.8万人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有5787人享受大病医疗救助。天津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虽然城乡保障的标准存在差距,但一体化的势头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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