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交警在正常履行职责,履行方式恰当,无法追究交警的刑事责任。因为一般遇到交警让车主停车,正常理性的车主应当按照指示停车,车主不配合交警的工作,反而逃跑,交警在追赶过程中,车主发生车祸死亡,车主的死亡跟交警的追赶行为之间不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能追究交警的刑事责任,如果有特殊情况则再判断。
误碰电动车撞出人命应该属于意外事件吗
误碰电动车撞出人命不应该属于意外事件,属于交通肇事。误碰就说明有过失,有过失就不可能是意外事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依法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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