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探视孩子说话要注意什么
离婚探视孩子说话要注意的有:
1.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2.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因此,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3.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
二、离婚探视孩子法院怎么判决
离婚探视孩子,法院的判决方式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感,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且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在确定探望权的行使相关内容时,应当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判决。
三、离婚孩子探视时间规定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规定如下:
1.一种为探望性探望,也就是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探望子女,
2.另一种是逗留性探望,可以在约定时间内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视权人接走子女,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按时送回。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通过行使探视权,能够与子女进行思想上的沟通,使子女获得更多关爱,有利于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
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中没有涉及探视权的,当事人可以就探视权问题单独起诉。但法律对于具体探视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我们只能结合孩子的年龄和意愿,通过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调解书对探望时间进行细化,以保障探视权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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