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遭遇到境外诉讼案,其中的重要一个原因就是在签署国际合同时,中国企业因为不懂对方的风土人情和法律环境,因而给自己掘下了陷阱。
加入WTO以来,中国对外贸易合作凸现的五大风险之一就是合同类风险。在国际贸易中,因存在着国别及地域差距,签订合同的主体及履行能力的审查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因合同主体不明确及事先未仔细审查当事人资信情况而产生的纠纷甚至诉讼为数不少。2003年国内一家家电企业收购了一家亏损严重的法国企业。这家国内企业习惯性的采用裁员和减薪来降低运营成本。但没想到的是他们将为支付包括支付员工的安置费用在内的终止业务的相关费用预计为4500万欧元。由于不了解法国《劳动法》的规定,当时在签署收购合同时,双方并没有就裁员问题达成协议,才给国内企业造成如此大的损失。
法律专家认为,目前合同风险是是中国企业最大的法律风险。其中的重要原因是企业缺少全球化的视野,特别是对当地法律法规不熟悉以及对由此引发的法律风险估计不足。因此,专家建议,国内企业最好雇佣专业律师草拟合同,花小钱规避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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