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行人闯红灯时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无过错仍存在非常发的争议。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行经人行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换而言之,只有在行人、非机动车“碰瓷”的情况下机动车不需要负责,而哪怕是行人、非机动车理应负事故全责,机动车也需要承担10%的赔偿!情节严重的,可能还会再提高机动车承担的责任比例,保护弱者。因此,不管是不是行人全责,机动车驾驶人都要赔偿,只不过是赔的多少的人体。行人闯红灯被撞死,一般来说是行人负主责,机动车驾驶员负次要责任,特殊情况如酒驾等除外。开车撞死闯红灯的人,不简单就一定是闯红灯的人的责任,需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事故的责任做出划分。此时虽然有发生撞死人的损害结果,但要是撞人者并不需要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的话,一般情况下也是不会认定构成犯罪。但对撞死人,还是需要结合事故的责任,对其家属做出相应的赔偿。
行人闯红灯被撞的责任划分
相关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划分
目前,法律界对于行人闯红灯时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无过错仍存在较大的争议。而根据以往的判决,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除了法律上明文的“即使行人负全责,机动车仍然要承担10%的责任”之外。因为在现实生活中,据说是出于保护“弱者”的考虑,交警多会再找出一些如”处理事故不当“等模糊的理由来再提高一下机动车方承担的责任比例。
行人闯红灯被撞责任划分后,车主怎样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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