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体开采需要以下手续: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还有《开采利用方案批复》。当事人可以拿着上述材料到环境保护水土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行安全生产评价。之后根据已批准的相关手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采矿许可证。之后根据已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进行开采设计方案及安全专篇设计审查,根据已批准的安全专篇设计审查报告。
不开采只加工石料要什么手续
不开采只加工石料要的手续如下:
1、要有工商部门核实并登记,作为正规砂石料场,必须由国家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另外需要提供办理石子厂的证明、碎石场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注册成本、申请书等;
2、需要国土资源局开办采矿证,矿产资源属于国家资源,开办采石场需要向国家或当地土地局办理采矿许可证;
3、安全管理局审批以及环保测评;
4、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十五条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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