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存在下列任一情形,就不适用调解:
1.当事人拿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使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情况;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表示异议的情况;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情况;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情况。
还有,如果发生调解未达成协议和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只有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应当终止调解,并记录在案:
1.在调解期间有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一方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参加调解;
3.一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
调解书的内容要求
1.调解依据;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5.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6.调解日期。
全文34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