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侵犯11岁女童量刑
强奸11岁幼女判几年要看情节,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根据《刑法》第236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以强奸论,从中处罚。但是进行判断的时候,需要注意区分以下:
1、对于男性与染有淫乱恶性的女性幼女发生性关系的,一般不认定为奸淫幼女。
2、男性与不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但是幼女发育早熟、身体高大、貌似成年,男性误信其为少女,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奸淫幼女。
3、只有行为人明知对方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方构成奸淫幼女。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及安徽省的审判实践,如果奸淫幼女一人的话,且无其他加重情节的,则量刑一般为4-5年。
二 、性侵儿童最高判几年
最高院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对情节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的性侵害儿童罪犯,坚决依法判处死刑。所以说,性侵儿童最高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二人以上轮奸的;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奸淫幼童的不满14岁的,从重处罚。
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奸淫幼女,情节不是恶劣,也要判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全文7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