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
诉讼时效的最新规定为受害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诉讼时效的分类
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的分类如下:
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2.特别诉讼时效:法律对一些特别的民事权利,有必要适用更长或更短一些的诉讼时效期间。
3.最长诉讼时效期间:这是指权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了,在此情形下,诉讼时效期间从侵害之日起计算20年,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予保护。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的发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全文5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