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如果采取合法手段对欠款事实进行录音的,该录音一般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以合法合理的手段得到的不存在疑问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这种类型的录音证据在处理债务纠纷的过程中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录音可以作为诉讼的证据向法院出示吗?
录音可以作为诉讼的证据向法院出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下列证据: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记录。
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是我国规定的法定证据类型之一,属于证据,但即使录音属于证据,也不部有效,录音过程不能侵犯国家、社会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录音无效。
二、电话通话录音可以做法庭证据么?
1、电话录音是可以作为诉讼证据的,但在合法、有效的认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提供电话录音等证据时,应当尽量用当时录音所使用的载体,例如手机等。
2、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提供的电话录音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
3、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民法典录音可以算离婚证据吗
我国的相关法律对离婚录音是否属于证据作出了规定。一般情况下,录音录像这种视听资料都可以作为离婚证据。但是如果当事人是通过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是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手段获得的录音录像。那么法院是不会让该当事人把录音作为证据呈现出来的,也不会把该录音列入参考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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