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方便广大职工更好的办理天津公积金提取手续,天津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简化公积金提取步骤。目前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大致包括提出申请、审核、批准通过以及办理柜台手续这几大主要步骤,职工可以严格按照上述步骤进行操作,以帮助自己缓解住房问题所带来的经济压力。
1、职工凭提取资料及单位出具的《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10日内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2、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七)项规定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4、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为职工出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通知书》,然后职工携带材料前往柜台办理手续即可。
5、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天津公积金提取流程大致包括上文提及的提出申请、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告知申请人结果以及办理柜台手续这几大步骤,职工可以严格按照上文提示进行操作,以充分享受公积金政策所带来的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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