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原因在工程项目的建设中,从政府的批准到建设单位的承包,从建设单位的勘察、设计、承包到建设单位的验收,构成了一条前后衔接的链条,任何环节发生事故都可能导致工程款拖欠。政府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审批,不仅包括对建设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评价,还包括对项目投资能力的审计。如果对项目投资能力审计不严,投资就不到位,造成项目资金来源拖欠。85%以上的拖欠工程款是由于先天性资金短缺或预算批复后追加工程投资所致。一些建设单位在资金不足、融资渠道尚未落实的情况下盲目启动。有的建设单位甚至先开工后筹资。一些建设单位在项目获批后,擅自增加预算,扩大项目规模和建设标准。一些建设单位甚至存在“欠薪还福利”的错误观念。他们不遵守诺言。他们利用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竞争激烈、缺钱、饥渴的心理,搞资金承包,垫付建设资金,故意拖欠工程款,甚至在结算后故意不及时偿还欠款。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竞争激烈。有的单位只要能中标,什么条件都愿意接受;有的甚至主动承包、垫付建设资金。多数单位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信用风险意识淡薄,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同签订和执行中的合法权益,少数单位合同执行不力、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期延误,找出建设单位违约的原因。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员工涌入建筑市场,加上农村建筑队伍的快速发展,原本供过于求的建筑市场竞争更加激烈,恶性竞争也频频发生。业主与施工企业失去了应有的平等地位,一些业主往往在合同中增加一些不平等的条款。建筑企业也有自身的困难。即使他们从世界各地借钱,他们也必须继续承包,因为没有项目,就没有利润,企业就无法生存。因此,施工企业为了谋求企业的生存,将冒着巨大的风险,这将为今后拖欠工程款埋下隐患。政府投资建设过于盲目和不切实际,在目前拖欠的1756亿元工程款中,拖欠工程款占36.7%。其中拖欠的重点工程之一是市政工程,约265亿元;第二是教育工程,约155亿元;第三是交通工程,约122亿元。可见,政府工程拖欠现象已经非常严重,并已成为我国工程拖欠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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