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日前出台,至此,海南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三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基本形成。
该《办法》共6章26条,强调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并从厘清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健全部门协作监管、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重点阐述,为海南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监管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该《办法》实施后,海南的市场监管将发生五大变化: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明确先照后证改革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职责,厘清责任,防止出现监管真空;搭建海南省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实行双告知、双随机制度,做好风险监测与研判,强化部门协作,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建立小微企业库,加强对科技园、孵化园、创业园、创新工场、创业基地等集中办公区的监管,进一步服务和规范新经济、新业态;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行政证明,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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