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其他证据(并且相互印证)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不一定非要在现场抓获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办理赌博案件时,由于取证问题,一般都需要对赌博人员进行当场抓获,并现场取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当场抓获才可以定罪量刑,有其他证据证明也是可以认定的。
一、甲乙双方的合同撕毁还有效吗
(一)即使是合同被撕毁,只要有其它证据证明合同存在的事实的,合同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即如果对方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你们之间达成过合意,也就能证明合同存在,此时合同就是有效的,双方仍要受合同约束的。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的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根据该规定,复印如果不能和其他相互印证案件事实,将会导致对复印件的效力不予认可,如果能够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话,就会对复印件的效力予以认可。由此,复印件有无法律效力,关键看是否能够和其他证据相印证。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敲诈勒索罪的既遂未遂怎么认定
通常的情况下,敲诈勒索罪的完成形态属于结果犯,它的既遂与未遂均以行为人实现对财物的实际控制为标准,即行为人使用了恐吓、威胁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恐惧,从而被迫交出财物的,这为既遂。如果被害人没有因为行为人的恐吓而产生恐惧或者虽然产生了恐惧,但是没有交出财物的,均为敲诈勒索罪的未遂。但是有以下三种情况我们应当区别对待:
1、如果被害人在受到行为人的威胁和恐吓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并且在司法机关的授意下前往行为人指定处与其进行交款的,行为人在前去取款的时候被当场抓获的,无论其是否实际掌握财物均视为犯罪未遂,因为财物实际一直掌握在公安机关和被害人的掌控之下,行为人控制财物只是一种假象。行为人如果没有被当场抓获的,而是取得财物之后突然逃跑,公安机关之后才抓获的则构成犯罪既遂,因为只有行为人对财物处于实际的掌控。
2、并非所有的敲诈勒索行为人没有取得财物的情形都是犯罪未遂。行为人在对被害人进行敲诈勒索的时候,被害人当面拒绝了交付财物而使得行为人把要挟的内容付诸实践,或者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并强行逼迫被害人交出财物的,或者进行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分别应当以抢劫罪和数罪并罚来处罚。
3、如果行为人的敲诈勒索行为产生了情节严重的后果,即构成了结果加重犯,有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财产都应当以犯罪既遂来处罚。
三、事后抓嫖需要多少证据
一、事后抓嫖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法定证据。公安民警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如:民警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或者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或者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者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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