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走私普通货物和物品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方法。在数量上,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法定标准的5万元以上是判断走私普通货物和物品罪的关键。如果未达到5万元,就按照一般走私行为处理;如果达到或超过5万元,就构成走私普通货物和物品罪。情节上,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确定走私普通货物和物品罪与一般走私行为的方法是:在数量上,偷逃应缴关税税款额是否达到法定标准的5万元以上。如果未达到5万元,就按照一般走私行为处理;如果达到或超过5万元,就构成走私普通货物和物品罪。情节上,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如 何 判 断 是 否 构 成 走 私 普 通 货 物 、 物 品 罪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定,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情节较轻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该罪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以下要件:
1. 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走私的故意,即明知其行为会违反海关法规定,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走私行为的发生。
2. 客体方面:该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进出口贸易的管理制度,因此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海关法规定的目的。
3. 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走私行为,包括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等行为。
4. 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一种危害国家进出口贸易管理制度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具有走私的故意和违反海关法规定的目的,同时实施走私行为,才能构成该罪。如果行为人没有走私故意或者没有违反海关法规定的行为,就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走私普通货物和物品罪是一种危害国家进出口贸易管理制度的行为。判断是否构成该罪的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以下要件:1.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走私的故意,即明知其行为会违反海关法规定,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走私行为的发生。2.客体方面:该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进出口贸易的管理制度,因此行为人必须具有违反海关法规定的目的。3.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实施走私行为,包括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等行为。4.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因此,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一种危害国家进出口贸易管理制度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具有走私的故意和违反海关法规定的目的,同时实施走私行为,才能构成该罪。如果行为人没有走私故意或者没有违反海关法规定的行为,就不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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