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舶买卖合同能否规定管辖权?船舶买卖合同可以规定管辖权。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地、被告所在地、原告住所地法院的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合同纠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当事人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仲裁地等实际发生纠纷的地点的人民法院原告有住所、标的物所在地等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分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是如何办理船舶所有权证(一)受理申请。资料、文件齐全的,受理人应当受理并复核。对依法不需要申请或者不属于代理权限的,受理人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其不需要申请或者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申请材料有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应当通知申请人,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和签名。
4。申请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材料存放地)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海事业务补正通知书》。
5。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一份)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及背书日期一致。经审查,承兑人应当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与原件核对”印章,将原件退还申请人。(2)处理和通知。经审查批准后,将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交给申请人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
2。申请人不同意审批的,应当将不批准海事行政审批的决定送达申请人或者通知申请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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