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拍卖标的有哪些类型
时间:2023-03-20 21:31:42 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拍卖标的的类型有:

1、有形的财产,例如茶叶、古玩、艺术品等;

2、无形的财产权利,如土地使用权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具有所有权或者依法享有处分权的财产并不是都可以进行拍卖,凡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财产不得拍卖。

一、拍卖公司恶意加价怎么办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经审批才能转让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在拍卖前,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规定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不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二、房地产拍卖竞买人的条件有哪些

房地产拍卖竞买人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房地产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房地产竟买人也可以是境外的自然人或法人,但需遵循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居住房屋的竞买人只能是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人;非居住房屋竞买人为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超过此条件的,应当依法办理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手续。

三、不动产证夫妻双方只写一方名字合法吗?求解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4.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5.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6.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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