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遗失物品是不能立案的,公安机关只是针对刑事犯罪案件立案。但如果拾得遗失物的人拒不归还而且数额较大的会构成侵占罪,此时可以立案。如果不具备这两个情节的一般由民法调整(按不当得利对待),公安机关可以不立案。
一、丢失物品可以报警吗?
遗失东西可以报警,警察会根据相关证据帮助查找。如果捡到钱的人拒不归还的,就涉嫌侵占罪,这时可以立案。构成侵占罪,一般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二、东西丢失多少钱能立案
一般情况下,遗失物品多少都不可以立案,除非符合盗窃罪、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立案标准。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一般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对刑法规定的犯罪,进行受理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所以遗失物品是无法立案的,但是公安机关仍会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
三、黑龙江省丢失财物罪立案标准
当事人在黑龙江地区范围内丢失财物,但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是被他人偷窃的,不属于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当事人到派出所报案的,派出所只能对遗失物品进行登记。因为派出所是否立案,要根据具体情况,复杂案件7日内,普通案件3日内给出,立案和不立案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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