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定罪量刑
时间:2023-06-25 11:41:23 49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

2、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招摇撞骗罪的量刑为:犯本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

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

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

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一、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由于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处理想象竞合犯的案件应当按照从一重罪处的原则。

5、犯罪目的不同。前者行为人可以是追求物质性利益,也可以是追求非物质性利益、后者则仅限于非法占有物质性利益(公私财物)。

二、冒充警务人员构成什么罪

冒充警务人员犯招摇撞骗罪。处罚如下:

1、冒充警务人员属于从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未构成犯罪的,可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招摇撞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招摇撞骗罪的主体方面,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招摇撞骗罪的主体;

2、招摇撞骗罪的客体方面,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

3、招摇撞骗罪的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4、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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