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失踪妻子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办理诉讼离婚。起诉后法院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如果丈夫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则妻子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再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一、起诉离婚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
起诉离婚中联系不上对方的,法院受理后,对下落不明人会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如果对方失踪满两年的,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宣告失踪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
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法典》规定,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规定对方下落不明能否起诉离婚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出现地址不清、下落不明等情况,法院会在相关报纸上进行公告,待公告期满,无论当事人是否看到该公告内容,法律上均视为“已送达”。如果开庭时,被告未到庭,法院会缺席判决。如果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在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据:1、提供公安机关、村委会等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2、如果被告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宣告失踪申请,通过人民法院的特别程序宣告失踪;在宣告失踪的程序终结之后,再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
全文66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