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XX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1日在公司办公室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股东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书面等)形式获悉。出席会议的股东1人,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未出席会议的股东0人,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的0%。该决议以公司股东表决权的100%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分辨率如下:
1。
2。同意成立清算组,成员为:xxxxx,XXX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刊登在报纸上,宣布公司注销,并通知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股东:(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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