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工商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下同)
(二)委托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需提供有权人的授权文件
(三)委托人为工商客户的,须提供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相关决议和授权书
(四)委托人预留的印鉴和有权签字样本
(五)受托人要求委托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等。
(一)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下同);
(二)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IC卡或数字证书(未开设银行基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工商企业查询资料、公司章程;
(三)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的,提供机构代码证或政府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确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四)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供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明、结婚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全部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非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境外个人、企业或组织(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及相关文件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公证或认证途径见提醒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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