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具体如下:
1、起诉阶段: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
2、答辩阶段:人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被告自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3、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申请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要求?
申请法院诉讼离婚的程序要求有:
1、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在被告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如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则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准备诉讼材料。主要包括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以及相应的证据。
3、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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