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明确离婚协议生效时间:离婚协议书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之后才生效。
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法院离婚。
2、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
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对于子女抚养进行反悔。法院审判时候,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来确定判决书内容,也可能判决离婚,或者不准离婚。
3、已经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现有财产状况,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4、对于已经离婚的,法律还给与他再次寻求救济的机会。
我国民法典允许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离婚。这种情形的前提是签订离婚协议时候,一方存在欺诈或者胁迫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受害者可以提出撤销离婚协议书,重新分割财产。
一、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请求变更和撤销是否有时间限制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是比较复杂的,因为单说离婚协议的有效期是没有意义的,离婚协议是一个附条件的协议,也就是说他是以离婚为前提的,只有离婚的它才生效,不离婚这就是一张白纸,所以它的有效期是以离婚为前提的,离婚后这个协议书就永久有效,生效后如果发现这个协议书有问题,反悔或者请求变更撤销的,这个必须是在班里离婚登记后一年内提起才行。
对于离婚协议的成立,必须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离婚协议书具备合同的一般规则,欺诈胁迫违背法律规定的都是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其内容可以涉及到俩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比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写好签名后,双方签字直接拿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就可以了,程序是很简单的,但是操作起来比较麻烦,毕竟感情的东西分割起来是比较麻烦的,涉及到双方的直接利益。
双方办理离婚证后,协议就自然生效,这个时候就可以按照协议来分割各自的东西,协议生效就意味着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对方耍赖不履行,这个时候另一方是可以走法律程序强制其履行的,前提是这个条款要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当然,如果发现签订协议的时候一方隐瞒了财产实际情况,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利益,这个时候是可以就设计财产的部分要求变更或者撤销的。
二、离婚协议书还能不能变更
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所以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3)仅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签字的:他不能单方修改协议内容。
(4)如果是到公证处公证:会要求两人同时到场表示意见,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公证处也应以电话形式或上门征求意见。“就是男方拿到了女方的离婚协议和女方身份证男方想私自修改协议这样允许吗”:不是允许不允许的问题,修改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不用谁或哪个机关来允许或批准,只是他单方的修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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