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深圳市府主管委办局
发布文号:
近来,个别不法机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提供高比例深圳责任。
三、投资者在非法证券、期货交易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均属违法,其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必须立即退出非法交易活动。对拒不退出非法交易,聚众闹事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投资者应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行交易。
五、广大群众应自觉抵制各种非法活动,发现有非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以证券、期货交易为名进行非法活动的,应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管办3321944
深圳市公安局4465200
深圳市工商局5591964
特此通告
附:深圳行政区内已获批准的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名单(略)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
深圳市公安局
深圳市工商局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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