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判决书印有公章算是生效吗
如果是一审,签收离婚判决书第2天起算15日,双方均不上诉的,上诉期满后(15天)判决书生效;如果是二审,判决书签收之日起即生效。如果被告缺席,离婚判决书依然会签发,会通过送达形式给缺席被告。如果缺席的被告15天之内不进行起诉,则判决书生效。如果缺席方进行了上诉,那么请等待法院安排的二审。如果法院判决不予离婚,那么需要6个月后才能重新起诉离婚。
二、离婚时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时的财产一般由男女双方共同协商或法院裁决而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民法典立法为协议离婚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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