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经营食品处罚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具体如下: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上述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区别
1、2015年10月1日食药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证。
2、食品流通许可证是以前做食品批发、零售需要办理的,不包括食品加工。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包括不需要拿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小作坊、餐馆、糕点铺和经营批发、零售的商店等。
3、《食品经营许可证》启用后,《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将同时停止发放,仍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可继续使用,今后新申请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原证到期、变更需换证的,一律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明知从事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全文7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