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当事人可以享有哪些诉讼权利?讼。原告有权变更、放弃索赔和撤回诉讼。被告有权承认或反驳原告的主张,并提出反诉。胜诉方有权申请执行
(二)双方共同享有的诉讼权利
1。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提款的权利。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辩论权。请求调解的权利。自我和解的权利。上诉和申请撤回上诉的权利。申请再审的权利。查阅和复制本案相关材料和法律文件的权利。要求重新调查、评估和检查的权利。如果法庭记录有遗漏或错误,他们有权申请报销。使用国家语言进行诉讼的权利
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1。我们必须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讼权利。必须遵守诉讼秩序,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庭纪律进行诉讼活动,服从法官的指挥,尊重对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必须履行
一般来说,当事人实际上是指诉讼的原告和被告。他们是诉讼活动中不可或缺的参与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作为当事人,他们必须具备诉讼权利和行为能力。不具备诉讼行为能力的,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指定代理人代理。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在不同的阶段,当事人的称谓是不同的。提起诉讼的一方在起诉时被称为原告,在判决阶段被称为败诉方或胜诉方,在二审阶段被称为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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