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法院判决离婚,坚持不离婚的一方,常常会通过上诉来表示自己对一审判决的异议。上诉到二审法院审理时,法院会不会改判由实际情况而定的。如果判离的理由正确,那么就没有改判的。最多改的地方无非是财产和抚养权。而针对离不离的问题,这很少有改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上级法院一般会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第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或者裁定;第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或者撤销或者变更;第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判,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第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或者发回重审。
离婚判决后对方不给钱应该怎么样办
双方感情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书后,如果该份判决书中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内容,但对方却不自觉履行已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这时候该怎么办呢?每一份已经生效的判决书,都是有执行力的。这时可以向作出一审判决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方应付的金钱义务。你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证明,以及已生效的民事判决书。人民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对方履行离婚判决书中金钱给付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义务,人民法院将会强制执行对方财产。而申请强制执行也是有一定的流程要求的,申请强制执行的具体步骤如下: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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