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的借钱不还产生的纠纷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假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受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认识错误处分自己的财物,从而骗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行为”。
普通的民间借贷与利用借贷进行诈骗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
1,普通民间借贷的借款人在借钱时是有归还的意愿的,由于客观方面的原因不能归还(如生意失败无能力进行偿还。而借贷型诈骗中的借款人在借贷时就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所编造的借款用途等都是借款人虚构的,自己根本没有偿还借款的能力。
2,借款人借款后的行为及对归还欠款的态度。普通民间借贷中借款人借钱后,合理使用借款,积极为还款做努力,诈骗型借款的借款人取得借款后任意挥霍借款,更换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销声匿迹,躲避出借人的讨要。
一、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罪要如何区分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书面或口头的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借贷双方之间因借贷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其借贷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模式一般为: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而“自愿”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损失。
欺诈行为有两种表现形式: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纠纷,罪与非罪之间的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属于行为人主观上的心理活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考察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只能从行为人实施的具体客观行为事实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具体到个案,应当根据行为人与出借人的相互关系、借款的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及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按照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各种主客观因素进行整体判断。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
企业无力偿还借款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企业因资金困难未能还款的,无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偿还,不涉嫌欺诈和合同欺诈。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为目的,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复杂的对象,不仅侵犯了的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合同管理制度,破坏了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民间借贷和欺诈最大的区别在于借款人是否使用欺诈。上述企业的借贷方式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属于民法范畴的合同关系。借款人欠钱不违反合同义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和违约责任,一般属于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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